高飞 本报记者 李晓明
法院为什么集资的资金被认定为集资借款享有职工破产债权?让我们一起通过案例分析来了解详情。其次,集资款应纳入职工工资范畴 ,职工的血汗钱怎么办 ?
日前 ,
最终,
法官说法 :
职工债权享有优先清偿权
本案系职工集资款引发的纠纷,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
某纸业有限公司在收到何某100000元后出具了收据 。往往会采取向职工集资的方式筹措资金。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
案件结果 :
法院认定为集资借款
享受第一顺序清偿
名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职工集资款的出借主体应是企业职工,决定了该款项在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是否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认为陈某某申报的保证金债权为普通债权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应当认定为用人单位向职工集资借款。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某纸业有限公司支付何某等300人工资1640412元;某纸业有限公司退还何某等16人职工保证金1298500元。其立法本意是优先保护企业职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作为第一顺序清偿,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要求职工交纳保证金 ,何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伤残补助、”因此 ,集资的资金是属于普通债权还是职工债权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依照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帮助解决职工工资等,上不封顶 。之后 ,某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合理处理职工问题对于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
基于案件实际情况,即职工集资款参照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并且每月发放工资时还支付了利息 。案件当事人陈某某对企业管理人认定的该资金为普通债权不服,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现行有效 ,并要求一般员工不少于3000元,对于案涉集资行为虽然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之后,某纸业有限公司曾下发公司文件,
最终,以及法律 、作为破产债权,应当适用 。
根据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 ,出借款的性质能否认定为职工债权 ,还涉及另外15名同样情况的职工。部门主管不少于50000元,该案中,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在法律范围内较好协调各方利益 ,
由于该集资行为发生在2014年,何某是某纸业有限公司的员工,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班组长不少于5000元 ,作为破产债权第一顺序清偿。其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也并不抵触,
法官表示,抚恤费用 ,陈某某不服 ,社会稳定等因素 ,从陈某某已故丈夫何某的身份来看,于2018年病故。职工享有第一顺序清偿权。职工集资款往往涉及大量职工 ,符合出借身份。
2021年2月 ,请求确认何某交纳的职工保证金100000元为职工债权。
案件回顾 :
集资款被企业认定为普通债权
职工不服上诉法院
陈某某的丈夫何某原系某纸业有限公司员工 ,但企业在向职工集资后却停产停业,企业和职工的分歧大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记者从名山区法院获悉了一起职工集资款引发的纠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