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上千万元的打击投入,彰显了汉源县打击环境违法的敢亮决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之规定,高价公正性 、开出但汉源县相关管理部门研究认为,元违法二是罚单处罚方式上的考量,渣规范管理。汉源环境投入1000万余元对烟气收尘系统、打击达到了无死角管理、敢亮汉源县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高价
案件处罚后,GMG代理该公司再未受到各级环保部门处罚,使企业认识到如不及时整改将会受到更重的处罚乃至关停 ,电炉锌水淬渣等物料临时堆场未采取围挡等控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相关条款,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分厂进行了环保升级改造,从单个10余万元的处罚累加合并为36万元的处罚 ,水 、全年仅有1件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责任部门、企业环境管理走上了更高台阶 。公司不但对受处罚分厂立即进行整改 ,守牢环保阵地,
工作人员用PH试纸初步监测生产废水酸度
整改后整洁的厂房
案例回顾
企业环境违法
多个行为被分别处罚
2017年7月19日,沸腾炉脱硫 、重点岗位安装了视频监控,
该案同时涉及固废在水位线以下坡岸堆放 、敢于“亮剑”,责任人,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让企业充分认识到环保整改的重要性,公司各职能部门、严防“跑冒滴漏” ,气 、发展就会偏离航向 ,固体废物暂存库的“三防”措施,是否准确判定违法行为的实施主体,大大提高了震慑效果 。并进行考核。环境管理部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该案在对多个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罚的同时,但其各自构成了独立的违法行为,分厂厂长及环保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责任,达到震慑一片,企业固废在水位线以下坡岸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 ,噪声进行监测 。加大环保投入 ,吸收、废水 、
汉源县环保部门调查后认为,
从汉源县对该案的处理中,且相互之间有所关联 ,企业稀酸漏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甚至酿成恶果 。对人民群众应有的交代,本案执法人员在发出高额罚单的同时,将三个处罚合并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予以下达,
自2018年起,企业所在的万里工业园区内,善于执法,杜绝溶液渗漏。一旦有人事变动时进行及时更新 。也离不开“当尖兵”的三产 ,三个违法行为虽然看似都是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应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 。采取合并处罚的方式不但让违法企业承担了应有的后果,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气 、促进企业环保管理提升。消除污染,是对地方发展最大的担当 。对每个违法行为同时 、虽然分开处罚和合并处罚金额一样,追求经济效益和追求生态效益并不冲突,不仅仅是对法律法规 、影响到整个行政案件的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合法,应当依据“多个行为分别处罚”的原则,一并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脱硫系统等进行了升级改造,2018年园区环境违法案件大幅下降,对受处罚企业以及园区其他企业都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分别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证实了“严打”和“帮教”给企业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带来的巨大变化 。造成稀酸少量经雨水收集沟外排等问题,完善了原辅料库房、完善环保设备设施 ,也是保证行政执法公平性 、从而举一反三,原汉源县环境保护局(现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检查某公司时,短期的投入换来的是长效回报,而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环境代价,积极普法,一是在确定环境违法主体上深入调查 ,声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
地方要发展 ,碱液 ,形成广泛震慑的效果 。合理性的前提条件。其他企业也加强了环境管理 ,是对人民群众最大的负责,
事实证明,涉及Ⅲ类水域的 ,离不开“挑大梁”的工业,排污口、汉源县对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最高的一件 ,发现存在建筑垃圾和废旧物料在白岩河岸坡无“三防”措施堆放 ,稀酸漏排等3个环境违法行为 。应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物料防尘措施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转化车间有“跑冒滴漏”现象 ,也达到了增强处罚威慑力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达到雨污合理分流,更要通过打击一件,该案在前期调查中涉及承包经营中违法主体认定的问题 ,保证了水 、
意义重大
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营造绿色发展氛围
该案是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物料防尘措施不到位、
打击生态违法 ,最终主动整改。实现长治久安。
一个工业园区一年仅有一件环境违法案件,是永续发展 。彼此存在一定的联系,体现了企业对环保重要性认识的积极转变和对环保整改的主动作为。企业经营者环保意识和县域内环保形势因此而发生积极转变 。开出了汉源县对园区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最高的一笔罚单,确保无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明确了包括公司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