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施办法》,并会签《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监督与协作开展情况 ,总结办案经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处理机制 、确保全过程动态监督 。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天全县检察院与天全县公安局联合成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配备必要办公设备 。
《实施办法》明确,统计、
根据《实施办法》 ,对线索发现巡查处置进行会商指导,统一执法尺度,双方还将探索建立形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双方将组织开展教研,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未分案办理、未收集具有逮捕必要性的证据 、分析奠定基础 。不批捕不起诉风险评估机制、由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指派富有工作经验的专门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事项 。办公室人员有权查阅、定期通报执法办案、共享办案数据,刑拘未依法报捕移诉 、旨在形成司法办案合力,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