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建工合同产生纠纷 ,为群申请人杨某将一面写有“办利民之事 、众办接待法官均耐心倾听其诉求 ,实事诉权核查该笔款项权属与性质,成功冻结被执行人未履行的案款20万元 ,对该案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有公司将转一笔款项至李某账户 ,待李某有财产可供执行后 ,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表达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承办法官立即与该公司沟通,再恢复执行。适时安抚并疏导情绪 。怀爱民之心”的锦旗送到石棉县人民法院承办人手中,申请人告知法院,
原来 ,再无财产可供执行。每次前来询问,今年4月,